工伤发放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算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工资发放的问题。公司说只按基本工资给我发工伤期间的工资,我觉得不太合理,但又不太清楚法律规定。想问下工伤发放工资到底是不是按基本工资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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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期间工资的发放问题上,首先我们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职工的工资待遇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并不是仅指基本工资。它涵盖了职工在正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 也就是说,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照职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应发工资来发放工资,而不是仅仅支付基本工资。比如,职工在受伤前每月除了基本工资,还有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那么在工伤期间,这些也都应正常发放。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如果公司只按基本工资发放工伤期间的工资,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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