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在了解法律知识,看到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这两个概念,有点分不清楚。比如在遇到危险时,采取什么行为算紧急避险,什么行为算正当防卫呢?我想知道它们具体的区别是什么,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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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都是在面对特定危险情况时,法律赋予公民保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但它们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两者的危害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仅限于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像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比如遭遇洪水、被野兽追赶等情况。 其次,行为的表现方式不一样。正当防卫行为是与不法侵害人进行对抗的积极行为,是直接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防卫措施,例如在面对歹徒抢劫时直接反抗。紧急避险则是对危险的消极躲避,通常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护更大的合法权益,比如为了避免被泥石流掩埋而破坏他人部分院墙进入院内躲避。 再者,损害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也就是直接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反击。紧急避险是损害无辜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比如为了避免车辆直接相撞引发更严重后果,将车驶入别人家的院子。 最后,实施行为的条件不同。正当防卫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公民即使有其他方法(例如求救、逃跑等)来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只能在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排除危险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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