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有哪些区别?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确实是容易让人混淆的两个法律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说说它们的区别。 首先,定义不同。正当防卫,指的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要是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别人正在对你进行不法侵害,你反击制止他,只要不过度就是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呢,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比如遇到地震,为了逃命推倒了路上无辜路人放置的物品,这可能就是紧急避险。 其次,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比如有人对你进行暴力袭击,这时候你反抗就属于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既可以是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像地震、洪水,还可以是动物的袭击,比如被疯狗追,或者人的生理、病理的病患,比如突发疾病需要紧急送医,途中闯红灯等其他的危险因素。 然后,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也就是谁侵害你,你就针对谁。比如有人打你,你还手打回去,针对的就是这个打人者。而紧急避险则是向第三者实施,损害的是无辜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比如为了躲避一辆失控的汽车,不得已将路边无辜路人推开。 接着,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不得已,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比如有人抢你东西,你能跑掉躲开抢劫,也可以选择跟他搏斗反抗,这都可能是正当防卫;但要是遇到山体滑坡,只有把别人的门撞开进去躲避,没有其他路可走时,才属于紧急避险。 最后,限度条件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比如面对持刀行凶者,你用棍棒将其打伤,自己受点轻伤,即使对方受伤比你重,也可能属于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比如为了避免被泥石流掩埋,开车撞坏了别人价值较低的围栏,这才符合紧急避险对损害程度的要求。 另外,在主体方面也有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比如警察在面对危险时不能以紧急避险为由逃避履行职责。 相关概念: 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制止行为,在合理限度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是为躲避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对无辜第三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通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