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是正当防卫?


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得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不法侵害行为指的是违反法律且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管是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还是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类没构成犯罪的不法行为,都算在内,而且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要是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只是自己以为有就实施了防卫行为,那就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假想防卫了。比如,小张走在路上,觉得小李看他的眼神不友善,就以为小李要对他不利,先动手打了小李,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小李并没有实际的不法侵害行为。 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就是说不法侵害人已经开始实施侵害行为,并且这个行为还没有结束。这个时间段就是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比如,小王正在被人殴打,这个被殴打的过程中他进行反抗,就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如果对方打完人已经跑了,这时候小王再去追着打对方,就不符合这个条件了,不能算正当防卫。 然后,防卫的目的得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要是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像防卫挑拨,也就是故意去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去加害对方,这种行为就不是正当防卫,而是犯罪行为。例如,小赵故意挑衅小钱,激怒小钱动手后,小赵趁机将小钱打伤,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另外,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正当防卫得对准目标,就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那个人。要是针对无关的第三者进行所谓的“防卫”,那就不行。比如,甲被乙攻击,甲却跑去打乙旁边无辜的丙,这肯定不算正当防卫。 最后,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和结果限度要件。必要限度就是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需要的防卫强度。如果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那就是防卫过当。像一般人都能看出来防卫强度过大了,就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重大损害指的是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或者其他人人身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害。防卫过当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不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就算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总之,判断是否为正当防卫要综合各方面因素,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