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保是否意味着案件已经起诉了?
我收到了执保相关的通知,不太明白执保到底是什么情况。我就想知道,出现执保是不是说明这个案件已经起诉了呢?心里有点慌,想弄清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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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保即执行保全,它是在执行程序中为了保证将来生效法律文书得以顺利执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措施。 一般来说,执保并不一定意味着案件已经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情况。诉前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这说明在诉前阶段就可以进行保全操作,此时案件尚未起诉。 而诉讼保全则是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这是在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之后的保全。所以,执保有可能发生在案件起诉前,也有可能发生在案件起诉后,不能单纯依据执保就判断案件已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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