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需要小心哪些问题?


在商品房交房时,有许多方面需要小心谨慎,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关注开发商的交房资格。开发商交房时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相当于房子的“保修卡”,它约定了开发商对房屋承担保修责任的范围、期限等内容,保障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得到维修。《住宅使用说明书》则详细说明了房屋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使用说明,方便购房者正确使用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的重要凭证,只有取得该表,才意味着房屋从法律意义上是可以交付使用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就明确了开发商交房时具备这些文件的法律要求。 其次,房屋质量是关键。购房者在交房时要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比如检查门窗是否能正常开关、密封是否良好;墙面、地面是否平整,有无裂缝、空鼓现象;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区域是否存在渗漏问题。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再者,要留意房屋的面积差异。交房时要查看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是否相符。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要关注相关费用的缴纳。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购房者要了解这些费用的缴纳标准和方式,避免开发商违规多收费用。契税是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具体税率根据房屋面积和购房者是否为首套房等因素确定。维修基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根据相关规定,这些费用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缴纳。 总之,在商品房交房过程中,购房者要保持警惕,仔细检查各个环节,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