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江苏土地局农村征地是否合法?

我家在江苏农村,最近土地局要来征地。我不太清楚他们的征地行为合不合法,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来,也不了解征地补偿等方面是否合理。我想知道在江苏,土地局进行农村征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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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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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江苏土地局农村征地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合法征地的基本概念。合法征地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规范征地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这里的公共利益包括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等多种情形。 在江苏,土地局进行农村征地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般来说,征地程序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一是发布征地预公告,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事项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二是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三是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四是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五是组织听证,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六是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七是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八是申请土地征收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九是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十是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此外,关于征地补偿方面,《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如果江苏土地局的征地行为符合上述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并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给予了被征地农民合理的补偿和安置,那么这种征地行为就是合法的。反之,如果征地不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没有给予合理补偿,那么被征地农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总之,判断江苏土地局农村征地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具体的征地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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