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在江苏省,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有其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考量因素。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为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在江苏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般来说,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侵权人是故意侵权,那么其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可能会相对较高;而如果是过失侵权,赔偿数额可能相对较低。例如,故意殴打他人导致精神损害和因疏忽大意造成他人精神损害,在赔偿数额上会有所不同。 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也会影响赔偿数额。包括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持续时间等。比如,长期的辱骂、威胁等持续侵权行为,相比偶尔的一次不当言语,对受害人精神造成的伤害可能更大,赔偿数额也会相应提高。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同样关键。如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严重的精神障碍,如抑郁症、焦虑症等,赔偿数额会比仅造成轻微精神痛苦的情况要高很多。司法实践中,往往会依据专业的医学鉴定来确定精神损害的程度。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也会纳入考量。如果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了经济利益,那么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能会适当提高,以起到惩戒作用。 此外,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生活成本较高,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能相对会高一些。 通常情况下,江苏省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但对于侵权行为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也可能突破这个限额。例如,在一些严重的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严重精神残疾的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能会更高。总之,江苏省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由法院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