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贾汪拆迁补偿标准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一般是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评估价来确定。搬迁费方面,住宅房屋拆迁人以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一次性支付搬家费,像贾汪区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支付标准为1000元/户;15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也有相应标准 。如果拆迁人没有提供周转房,还会有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或停业造成的损失也会给予赔偿。 其次是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此外,如果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不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相关概念: 市场评估价:就是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对房屋或土地价值做出的评估价格。 安置补助费:是用来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