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离婚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我在吉林刚离了婚,现在自己没房子住,想申请经济适用房,但不太清楚相关条件。我想知道在吉林,离了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比如收入、住房情况等方面有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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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林,离婚后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首先,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它的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较低,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是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是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具体到吉林地区,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对于离婚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情况可能还有一些特殊要求。通常情况下,离婚时间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可能要求离婚达到一定的年限,目的是防止有人通过假离婚来骗取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 在收入标准方面,吉林市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等因素,划定一个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要低于这个标准。而且,家庭财产状况也会被纳入审核范围,例如银行存款、车辆等。 住房情况也是重要的审核条件。申请家庭需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这里的住房包括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等。 此外,申请经济适用房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核程序,包括社区受理、街道初审、区民政部门收入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等环节。只有通过了这些审核,才能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总之,吉林离婚后申请经济适用房要综合考虑户口、收入、住房等多方面的条件,并且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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