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内转岗是否算违约?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合同还没到期,公司突然要给我转岗。我不太愿意,想问问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给我转岗这种情况算违约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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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期内转岗是否违约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转岗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签订了书面的变更协议,那么这种转岗就不属于违约行为。例如,公司因为业务拓展需要,与员工充分沟通后,员工同意转岗到新的岗位,同时双方签订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这就是合法合规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这可能就构成违约了。因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岗位,违反了合同约定。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转岗。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拒绝转岗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认定为违约。不过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种调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擅自转岗的情况,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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