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能胜任工作调岗是否须员工同意?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领导说我不能胜任目前岗位,要给我调岗。但我不太愿意去新岗位,想知道公司因为我不能胜任工作就给我调岗,需不需要经过我同意呢?我担心不同意的话会有不好的结果,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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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岗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不能胜任工作调岗是否须员工同意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不能胜任工作”是有明确法律定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不能胜任工作”,指的是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从法律层面来看,用人单位有一定的用工自主权。当劳动者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然而,这种调岗并非可以随意进行,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例如,要有明确的工作考核标准,以及劳动者未达到该标准的具体证据等。 那么,调岗是否必须经过员工同意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从原则上来说,调岗需要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 但是,当员工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的调岗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用人单位的调岗是基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新岗位与原岗位具有相关性,薪资待遇等方面没有明显降低,工作条件也没有明显变差,那么这种调岗是有法律支持的,并不一定需要员工绝对的同意。不过,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该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说明。 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调岗不合理,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比如,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提供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总之,不能胜任工作调岗这一问题不能简单一概而论。用人单位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行使自己的用工自主权;员工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遇到不合理调岗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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