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犯罪追诉时效有什么规定?

我和朋友一起参与了一个案子,现在有点担心会不会被追诉。想了解下在共同犯罪里,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是所有人都按一样的时效算,还是会有不同情况?不太懂这些法律知识,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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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诉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追诉时效则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共同犯罪追诉时效的相关规定。 首先,要明确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共同犯罪而言,各个犯罪人的追诉时效是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触犯的罪名以及对应的法定最高刑分别计算的。也就是说,不同的共同犯罪人可能因为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实施的行为不同,而面临不同的法定最高刑,进而有不同的追诉时效。例如,在一个共同盗窃案件中,主犯可能因盗窃数额巨大,适用的法定最高刑较高,追诉时效就相对较长;而从犯若情节较轻,法定最高刑较低,追诉时效也会相应较短。 另外,追诉时效的计算起点也很关键。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比如,甲和乙共同实施了诈骗行为,诈骗行为完成之日就是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如果甲在追诉期限内又犯了新罪,那么甲之前诈骗罪的追诉期限就要从犯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还需要注意的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犯罪人有逃避侦查审判等行为,或者被害人合理控告但未被立案,那么就不存在追诉时效过期的问题。 总之,共同犯罪的追诉时效规定较为复杂,要综合考虑各犯罪人的具体情况、法定最高刑以及相关的起算和延长规则等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涉及共同犯罪追诉时效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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