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只给缴纳了工伤保险该怎么办?


当单位只给缴纳了工伤保险时,这涉及到劳动者的社保权益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办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设立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说,单位只缴纳工伤保险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友好沟通。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者领导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缴其他社会保险。在沟通时,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 若与单位沟通后,单位仍然拒绝为您缴纳其他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另外,您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他们能够协助您督促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总之,单位只缴纳工伤保险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能够享受到完整的社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