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外债假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老公为了躲外债办了假离婚,以为能规避债务。但现在事情好像有点复杂,我担心这种假离婚在法律上的判定结果。想知道法院会怎么处理这种为躲外债的假离婚情况,我们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其实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只要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由法院判决、调解离婚,那么离婚的结果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此解除。 当涉及为了躲避外债而“假离婚”的情况时,关键在于债务的性质和认定。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夫妻“假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认定为共同债务,不会因为夫妻“假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协议而免除任何一方的偿还责任。 然而,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此外,试图通过“假离婚”来逃避债务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夫妻之间不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