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遭遇了一些事情,感觉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这方面有什么司法解释,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适用情形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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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了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在赔偿数额的确定方面,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另外,该解释还规定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总之,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为我们在处理相关纠纷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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