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多次故意杀人是否适用累犯?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但是他有多次故意杀人的行为。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他这种未成年人多次故意杀人的情况,会不会适用累犯的相关规定呢?我很担心这方面的法律判定会对他产生重大影响。
展开


要探讨未成年人多次故意杀人是否适用累犯,首先得明白累犯的定义。简单来说,累犯就是因犯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规定时间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里明确将未成年人犯罪排除在了累犯之外。 从立法目的来看,对未成年人有特殊的保护政策。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其犯罪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通常小于成年人。所以法律对未成年人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多次故意杀人这种行为性质非常恶劣,但是因为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即便其多次实施故意杀人犯罪,也不能认定为累犯。 再从法律的公平正义角度出发,若将未成年人纳入累犯范畴,可能会加重对他们的处罚,这与保护未成年人的整体法律精神相悖。法律是为了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走向正确的道路,而不是一味地惩罚。所以,综合各方面因素和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多次故意杀人不适用累犯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