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昆山拆迁补偿是一个涉及众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补偿的概念。拆迁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的补偿。 在昆山,拆迁补偿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主要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补偿用于弥补被拆迁人因搬迁产生的费用,比如搬运家具、家电等物品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偿则是在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过渡期间,给予的费用,以保障其正常的居住生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拆迁人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昆山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两种,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拆迁人按照评估价格,直接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 如果您对拆迁补偿有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