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75天后该怎么处理?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已经过去75天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结果。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是继续等待,还是采取其他措施呢?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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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明确的处理时间限制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仲裁程序高效进行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应在45天内结束,特殊情况延长后也不应超过60天。 如果已经过了75天还未处理完毕,你有多种途径可以选择。首先,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询问具体情况,了解案件是否因为特殊原因还在处理过程中,像是否涉及需要补充证据、等待鉴定结果等。劳动仲裁部门有义务向你说明案件的进展情况。 若仲裁委员会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或理由,并且仍未作出裁决,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向法院起诉时,你要准备好之前在仲裁阶段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仲裁委受理案件的相关凭证等,以便法院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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