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是二年吗?
我跟公司有点劳动纠纷,想去申请劳动仲裁,但不清楚仲裁时效。我听人说劳动仲裁时效是二年,可又不太确定,想问问到底劳动仲裁时效是不是二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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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并不是二年。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当劳动者发现自己在劳动方面的合法权益受到公司侵害时,需要在一年之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不过,该法条也规定了仲裁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情形。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说,劳动者向公司书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那么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公司明确拒绝支付或者答应支付但未履行时起,重新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劳动者因为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无法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这就属于有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中止,等劳动者病好能正常行动了,仲裁时效接着之前的剩余时间继续计算。 另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比如,劳动者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劳动者随时可以申请仲裁;但如果劳动者离职了,就需要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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