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关于加班费是怎么规定的?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加班费是劳动者因延长工作时间而应获得的额外劳动报酬。劳动仲裁对于加班费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里所说的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正常出勤情况下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得出的日工资,再除以8小时得到小时工资。然后按照不同的加班情形乘以相应的倍数来计算加班费。 其次,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这意味着劳动者需要尽量收集能证明自己加班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同事证言等。如果这些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而用人单位拒绝提供,那么仲裁机构会倾向于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再者,关于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如果劳动者要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要注意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申请。 最后,劳动仲裁的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和裁决等环节。劳动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劳动仲裁对于加班费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遇到加班费问题时,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