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订立有哪些须知?

我准备和新公司签劳动合同了,但不太懂里面的门道。想知道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比如合同条款、双方权利义务等,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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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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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诸多方面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特别关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须知。 首先,主体资格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组织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而劳动者则要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其次,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至关重要。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了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这些约定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用人单位不能在合同中约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不能排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等权利。 再者,合同的订立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有力的证据。 另外,合同的订立过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例如,用人单位不能以威胁、欺诈等手段迫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最后,对于合同中的一些特殊条款,如试用期、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等,也需要格外留意。试用期的期限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则涉及到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就业限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之,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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