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加班费是否应由用工单位发放?

我跟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平时经常加班,但加班费一直没给。我搞不清这加班费到底该由谁发,是和我签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是实际让我加班干活的用工单位啊?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好去争取我的合法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加班费发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劳动合同加班费是否由用工单位发放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用人单位是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用工单位则是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这表明,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下,加班费是由用工单位来发放的。因为用工单位直接安排劳动者加班,它更清楚劳动者的加班情况,也从中获得了劳动者加班带来的效益,所以承担支付加班费的义务是合理的。 如果不是劳务派遣,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是直接的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加班费就由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发放。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管理和安排,所以要承担支付加班费的责任。 总之,判断加班费由谁发放,关键在于区分是劳务派遣用工还是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如果遇到加班费发放方面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相关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