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规定工资是怎么扣的?
我准备从现在的公司离职,但是不太清楚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在我离职时扣工资是怎么个扣法。我担心公司会乱扣我的工资,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能知道自己该拿多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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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离职时工资扣除问题作出了明确规范。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正常情况下,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能随意扣除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正常出勤、完成了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就没有理由扣除工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扣除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此外,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也可能会依法从工资中进行相应扣除。不过,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过错以及损失的具体金额。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依据就随意扣除离职员工的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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