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哪些问题呢?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和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纷。听说申请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我不太清楚这个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怎么回事,比如时效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有没有可以延长或者中断的情况,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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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一个在劳动纠纷处理中非常关键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指的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有效时间期限。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仲裁委员会可能就不会受理申请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就是说当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了解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按照常理应该能够意识到权益受损的情况时,仲裁时效就开始起算。 不过,仲裁时效并不是绝对固定不变的。该法条也规定了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情形。仲裁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例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这些情况都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一旦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比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另外,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是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一种特殊规定,因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可能不敢轻易主张自己的权利。 了解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相关问题,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纠纷时都非常重要。劳动者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处理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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