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对高温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户外工作,夏天天气特别热,听说有高温费,但不太清楚劳动法里是怎么规定高温费的,想知道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发放条件这些到底是怎样的,我能不能拿到高温费,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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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温费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劳动法对高温费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高温费的概念。高温费,也被称作高温津贴,是在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对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额外支付的补偿费用。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虽然没有直接对高温费作出具体的数额和发放方式等细节规定,但该法明确了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高温环境对劳动者的身体会造成一定的损害,发放高温费就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体现。 而关于高温费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相关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策中。根据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不同地区的高温费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存在差异。以北京为例,每年6 - 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再如广东,每年6 - 10月期间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总之,高温费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应得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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