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在二次入职方面具体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规在二次入职方面有着一系列具体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次入职同样需要遵循这一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是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二次入职,且之前已经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入职签订合同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连续订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二次入职是否属于连续的情形。 其次,工龄计算问题。对于二次入职的员工,工龄是否连续计算是很多人关心的。一般来说,如果二次入职时,原劳动关系已经彻底解除,且中间有间断,那么之前的工龄通常不会连续计算。但如果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离职后又重新入职,比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到关联企业工作等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劳动者的工龄可能会连续计算。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再者,工资待遇方面。二次入职的员工工资待遇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二次入职后,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在福利待遇方面,二次入职员工应与其他员工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得因二次入职而受到歧视。 总之,劳动法规在二次入职方面对劳动合同签订、工龄计算、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都有相应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