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分地是否有补偿?
我家这边最近在搞征地分地,大家都在讨论有没有补偿的事儿。我不太清楚相关政策,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征地分地到底有没有补偿呢?要是有,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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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征地分地一般是有补偿的。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征地指的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分地则通常是指在集体内部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等操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一般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它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农作物等的补偿,归其所有者所有。 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等因素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所以,当遇到征地分地的情况时,被征地农民可以通过查询当地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等方式,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自己应得的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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