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补偿是怎么进行补偿的?

我家的地要被征了,但是我不太清楚征地补偿的具体方式和标准。想知道政府一般是按照什么规则来给我们补偿的,是给钱还是给房子,或者有其他方式?希望了解清楚,以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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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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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征地补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补偿的类型。一般来说,征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几个部分。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是因国家征收土地导致土地所有者丧失土地所有权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农作物等的补偿。 在补偿标准方面,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在补偿的实施程序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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