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是怎样的?

我家这边可能面临土地征收,我想了解一下不同面积、不同类型的土地征收分别由哪些部门来审批,审批权限具体是如何划分的,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知道征收流程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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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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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审批权限是一项严肃且重要的法律规定,它明确了不同层级政府在土地征收审批中的权力范围,确保土地征收行为合法合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土地征收审批权限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看国务院的审批权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是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是国家为保障粮食安全划定的优质耕地,对其征收审批极为严格,必须由国务院批准。二是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这里的三十五公顷是一个界限,超过这个面积的耕地征收就需要国务院来审批。三是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这涵盖了除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之外的各类土地,如林地、草地等,只要面积超过七十公顷,就由国务院审批。 除了国务院审批的情况,其他土地的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也就是说,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以外,面积在三十五公顷以下的耕地,以及面积在七十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征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拥有审批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批准土地征收后,还需要报国务院备案。这一备案制度是为了让国务院掌握各地土地征收的情况,加强对土地征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在整个土地征收过程中,审批权限的严格规定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保障了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征收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你遇到土地征收相关问题,一定要了解清楚审批权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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