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有哪几个补偿款?


当土地被征用的时候,涉及到的补偿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国家征用了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所以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它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其次是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目的是让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他们的长远生计。同样依据《土地管理法》,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再者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的补偿。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的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来说,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此外,在一些地区,如果是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还会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