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权属产生纠纷有哪些内容?

我家有块地,最近和邻居在土地权属上起了争执。我不太清楚土地权属纠纷具体都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也不知道这类纠纷一般是怎么界定和处理的,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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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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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纠纷是指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土地权属纠纷所包含的内容。首先是国家与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在我国,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界限划分不明确的情况。例如,一些历史原因导致原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城市扩张过程中被纳入城市规划范围,此时就容易引发国家与集体之间关于土地权属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若在登记过程中存在不清晰或错误的情况,就可能导致权属纠纷。其次是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不同的农村集体组织之间,可能会因为土地边界划分不清、历史上的土地交换或调整等原因产生纠纷。比如两个相邻的村庄,对于村与村之间的土地界限存在争议,都认为某块土地属于自己集体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此外,还有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在农村,村民之间可能会因为宅基地的界限、承包地的范围等问题产生纠纷。在城市,个人与单位之间可能会因为土地租赁、使用等问题引发权属争议。比如,个人承包了单位的土地用于种植,在承包期限、土地范围等方面与单位产生分歧。同样根据上述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总之,土地权属纠纷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当遇到这类纠纷时,当事人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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