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年限是多久?
我最近想参与一块土地的出让项目,但不清楚土地出让年限是怎么规定的。不同类型的土地出让年限一样吗?年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呢?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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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年限指的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后,土地使用者能够使用该土地的时间期限。土地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出让年限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这里的最高年限意味着,实际出让中土地使用年限可能会低于这个标准。比如在一些旧城改造、商业项目中,根据具体规划和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出让年限可能会相应缩短。年限的起始时间,通常是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 当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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