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我把自己的土地转包出去了,现在有点纠结这土地使用权到底算谁的。我不太懂这里面的法律关系,也不知道转包之后我的权益还有哪些,对方又有哪些权利。我想了解清楚,土地转包后,这土地的使用权究竟是归我,还是归转包的那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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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在法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这里明确了承包方有转包土地的权利。 转包后,土地使用权在转包期限内由接包方行使。接包方获得了在转包期间对土地的实际经营和使用的权利,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约定对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等活动。不过,这种使用是有期限限制的,期限由双方转包合同约定,且不能超过原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而原承包方虽然将土地转包出去,但并没有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原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的承包关系依然存在,在转包期限届满后,原承包方有权收回土地继续经营使用。同时,原承包方在转包过程中也享有一定的权益,比如按照转包合同约定收取转包费用等。 此外,接包方在使用土地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等。如果接包方违反相关规定,原承包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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