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变更税具体有哪些税种?


在土地使用权变更过程中,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销售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率为3%(疫情期间有相关优惠政策)。通俗来讲,就是在土地使用权变更时,转让方因转让行为产生了增值,需要就这部分增值缴纳增值税。 其次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也就是说,当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收入超过了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再者是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方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若转让方是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还有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即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最后是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在土地使用权变更中,承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需要缴纳契税。 总之,土地使用权变更涉及的税种较多,具体的纳税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