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使用税补交年限的起算时间点是怎样的?

我有一块土地,之前可能存在土地使用税没交全的情况。现在想补交,可不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补交年限。是从拿到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还是从开始实际使用土地的时候,又或者是其他时间呢?想了解土地使用税补交年限起算时间点的具体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土地使用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来缴纳的一种税。当出现需要补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时,明确补交年限的起算时间点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和非耕地有不同的规定。如果征用的是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要是征用的是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这就意味着,在涉及新征用土地补交土地使用税时,耕地的补交起算时间点是批准征用之日满1年,非耕地则是批准征用的次月。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是购置新建商品房,根据规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就是说,若要补交土地使用税,起算时间点就是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 而对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所以补交年限从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次月开始计算。 如果是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那么在补交土地使用税时,起算时间点就是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次月。 总之,土地使用税补交年限起算时间点依据不同的情况有着明确的规定,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确定起算时间点,及时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未准确计算补交年限而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