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私人单位干活受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私人单位干活时受了工伤,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清楚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我想了解下在这种私人单位干活受工伤后,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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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私人单位干活受工伤后的赔偿,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了解。首先,我们得明确什么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并且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发生工伤后,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接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如果是造成了伤残,还会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这些赔偿费用都由单位来承担。也就是说,在私人单位干活受工伤后,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只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认定和鉴定,就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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