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计税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有一块土地,之前一直没考虑土地使用税的事儿。现在听说得交这个税,我就想弄清楚,土地使用税计税时间是从啥时候开始算呢?是我拿到土地的时候,还是开始在土地上搞建设的时候,还是其他时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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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也叫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一种税。那土地使用税计税时间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们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购置新建商品房,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就是说,从开发商把房子交给你使用的下个月开始,就要计算土地使用税了。 要是购置存量房,依据上述文件,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比如你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拿到房产证的下个月,就需要开始计算土地使用税。 对于出租、出借房产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比如你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别人,从房子交给租客使用的下个月起,就要算土地使用税了。 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也是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这是因为新征用的耕地需要一定时间去开发利用等,所以有一年的缓冲期。 总之,土地使用税计税时间要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情况,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开始计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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