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东、中介私自开门租户能拒付房租吗

我租了房子,最近发现房东和中介趁我不在私自开门进入。我觉得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心里很不舒服。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拒绝支付房租呢?是可以直接不付,还是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行,希望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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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租户是不能随意拒付房租的。这是因为租户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约定支付房租是租户应尽的基本义务。 不过,如果房东、中介私自开门的行为,导致租户无法正常使用和收益租赁房屋,租户就有权申请降低租金或者暂时停止支付租金。比如,因为他们私自开门,让租户感觉居住不安全而不敢继续居住,这种情况就影响了租户对房屋的正常使用。这在《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中有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另外,如果因为房东、中介私自开门,造成了租赁物部分或整体损坏或丢失,且这并非租户的可控因素,租户同样具有申请调减租金或停止支付租金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如果只是单纯的私自开门,没有对租户使用房屋以及房屋本身造成实质性影响,租户可能不能以此为由拒付房租。否则,按照《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总之,遇到房东、中介私自开门的情况,租户要先看是否对自身权益和房屋使用等造成实质影响,再根据法律规定来决定如何处理房租支付问题,必要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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