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腹腔镜术后三天死亡该如何维权?

我家人做腹腔镜手术,术后三天就去世了。我们都很难接受,也不明白好好的手术怎么会这样。现在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家属该通过什么途径、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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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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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腹腔镜术后三天死亡的情况,家属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要明确医疗纠纷的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在腹腔镜术后患者死亡的事件中,这就是典型的医疗纠纷情形。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一步,封存和复印病历。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对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至关重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疗机构篡改、伪造病历内容,保证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而医疗损害鉴定则可以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主要鉴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步,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那么就可以进入索赔阶段。索赔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赔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鉴定报告、医疗费票据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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