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不被关押的情况下,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措施 ,这类似于大家常说的“保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独立适用附加刑意味着不判处主刑,仅适用附加刑,这种情况下罪刑相对较轻,可能适用取保候审。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综合各方面判断,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秩序等造成危害时,也可适用。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对于这类特殊群体,在确保不危害社会的前提下,给予取保候审的机会。 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有时候案件侦查、审理较为复杂,时间较长,当法定的羁押期限到了,但案子还没办完,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此外,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这两种方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监视居住甚至予以逮捕。而且,取保候审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