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校园欺凌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孩子在学校被人欺凌了,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伤害。我想了解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校园欺凌者有怎样的处罚标准呢?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和处理的,我该如何为孩子争取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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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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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是一个在校园环境中备受关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处理这类事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校园欺凌行为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比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被欺凌者因为欺凌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如果实施欺凌行为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再者,学校在校园欺凌事件中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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