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征收有哪些最新规定?


物业费征收是物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的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关于物业费征收的要点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物业费的定价并不是随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实践中,物业费的定价通常会考虑物业服务的成本、小区的规模、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等因素。一般来说,物业服务企业会根据成本核算等制定出一个收费标准,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其次,关于物业费的征收方式。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物业费。通常可以按月、季度或者年度等方式进行收取。《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也就是说,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物业费。 再者,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的对应关系。物业服务合同中会明确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比如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业主支付的物业费就是为这些服务买单。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通过协商降低物业费或者要求其改进服务等。 另外,对于物业费的调整也有相应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要调整物业费,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一般来说,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经过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防止物业服务企业随意提高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