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泄露个人信息达到多少会定罪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至关重要。法律对于泄露个人信息达到一定程度会进行定罪处罚,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个人信息”的概念。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泄露的个人信息属于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达到五十条以上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如果是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五百条以上;或者是上述类别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五千条以上,都可能面临定罪处罚。同时,即使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法律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定罪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这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同时避免实施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