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诉讼离婚有哪些规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诉讼离婚的流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起诉、审理、判决。起诉阶段,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审理阶段,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可能会贯穿整个诉讼过程。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庭审程序,双方进行举证、质证等。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再者,关于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离婚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如果涉及抚养权问题,还需要提供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等。 最后,法院的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财产分割一般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