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涉外离婚有什么规定?


涉外离婚是指涉及到外国人或者外国因素的离婚案件。在我国,法律对涉外离婚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下将从适用法律、管辖法院、离婚方式等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适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通俗来讲,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可以自己商量选择适用的法律;要是通过诉讼离婚,就按照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来处理。 其次是管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也就是说,不同的情况由不同的法院来管辖。 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方面,双方需到中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财产分割上,一般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但会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对于在国外的财产,需要根据财产所在地的法律以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