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拾得遗失物的情况。那么,什么是遗失物呢?遗失物是指所有人或占有人因为疏忽而丢失的动产。例如,不小心掉落的钱包、遗忘在公交车上的手机等都属于遗失物。 当我们拾得遗失物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就意味着,拾得遗失物并不是一件可以随意处置的事情,我们有义务将其归还给失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比如,你在公园捡到了一个丢失的钥匙链,你应该尝试通过各种方式找到失主,如在公园管理处登记、发布招领信息等;如果实在找不到失主,就需要把它交给公安机关。 在保管遗失物方面,拾得人也有一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拾得了遗失物,在找到失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之前,要好好保管它。要是因为你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坏或者丢失了,你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举个例子,你捡到了一只宠物狗,在等待失主认领的过程中,你没有给它提供必要的食物和水,导致狗狗生病死亡,这种情况下你可能就需要对失主进行赔偿。 关于拾得人是否可以索要报酬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拾得人没有权利要求报酬。但是,如果失主发布了悬赏广告,承诺给拾得人一定的报酬,那么拾得人完成了归还遗失物的行为,就有权要求失主按照悬赏广告的约定支付报酬。《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例如,失主发布了一则寻物启事,称谁捡到并归还他丢失的笔记本电脑,就给予500元报酬,当你捡到并归还后,你就可以要求失主支付这500元。 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遗失物,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如果遗失物价值较大,拒不归还还可能涉嫌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拾得遗失物后一定要依法处理,不能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