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有哪些法律法规条文?
我跟人发生了点冲突,对方说我这是寻衅滋事。我不太清楚自己的行为是不是真算寻衅滋事,也不知道关于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寻衅滋事在法律条文里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算寻衅滋事,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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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 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所涉及。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这里的“寻衅滋事行为”指的是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挑衅、扰乱他人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寻衅滋事罪有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要注意“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表述,这意味着不是所有相关行为都会构成犯罪,需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会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比如随意殴打他人,要达到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等后果才可能认定为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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