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导致亲人不幸离世。现在涉及到死亡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法律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出了规定,赔偿的标准和范围等内容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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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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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指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死亡时,责任方依法需要向死者家属支付的一系列赔偿费用。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这些。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准则。其中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一规定明确了赔偿的顺序,也就是先由交强险赔,不够的话商业险接着赔,再不够就由侵权人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对交通事故赔偿作出了规定。第七十六条表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明确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法律体系,明确了赔偿的责任主体、赔偿顺序以及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保障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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