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案后被告破产,诉讼该如何进行?

我起诉了一家公司,案子已经立案了。但最近得知这家被告公司申请破产了,我现在很慌,不知道这个诉讼接下来该怎么进行。我担心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后续诉讼流程的。
展开 view-more
  • #破产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立案后被告破产的情况下,诉讼的进行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序开展。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程序的概念。破产程序是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地清偿给债权人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意味着,一旦被告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您之前已经立案的诉讼会暂时停止。之所以要中止诉讼,是因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来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在管理人还未完成接管工作时,继续进行诉讼可能会导致财产状况不明,影响到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当管理人完成接管债务人财产的工作后,诉讼会继续进行。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您的债权需要通过破产程序来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也就是说,您作为债权人,要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来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您的债权如果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将按照上述顺序在满足前面的清偿要求后,根据破产财产的剩余情况按比例进行分配。 总之,立案后被告破产,您不用过于担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债权,积极参与破产程序,您的合法权益会得到相应的保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